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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收优惠政策温暖美丽女神,我们为你打call……

2018-03-08 广东地税


冰心说过:

“世界上若没有女人,

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,

十分之六的善,十分之七的美。”

阳春三月,生机勃勃

我们迎来了第108个国际劳动妇女节



有这样一群女人

她们心中的命题是忠贞不渝

她们不离不弃地连着海岛边关、雪域高原

连着座座军营

她们是军嫂

她们说

你守卫着祖国我守卫着你

你爱军营我爱你!



正是有了她们的支持和牺牲

让这群最可爱的人可以安心扎营

才有了祖国的安定和人民的安全

军功章里有军人的一半,也有军嫂的一半



就是这样一群坚强的后盾

她们有的放弃以前的工作

来到丈夫的驻地

在新的环境里

出现了就业困难的情况

为了帮助和支持她们

国家出台了


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        详情请看视频         

 

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https://v.qq.com/txp/iframe/player.html?vid=c0600j09enc&width=500&height=375&auto=0
 



那么今天问题君有什么不明白的吗

具体政策是什么呢?

问题君



具体政策有两个:

1、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,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,3年内免征增值税、个人所得税。

2、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,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,3年内免征增值税。

享受优惠的条件是什么呢?

问题君


1、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。

2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,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%(含)以上,并有军(含)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。


这样的政策是不是有点振奋军心     



让我们为这群美丽的军嫂加油鼓劲吧



政策依据
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00〕84号)

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



来源:广东省地税局 中山市地税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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